〔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道〕輔仁大學陳姓女學生,去年四月慘遭徵信社老闆黃文進戕害,棄屍荒原淪為白骨,台中處所法院昨審結,指黃詐財騙色又預謀殺人,罪大惡極,理應處以嚴峻之刑,但他迷昏陳女,將她灌十分鐘瓦斯致缺氧而死,屬「輕手法」加害體例,陳女死前「應無太大驚駭及痛苦」,黃男還沒有與世隔絕需要,判他無期徒刑;網友紛纭痛斥,「台灣司法沒救了!如許子還算輕手法」?

死者遭棄屍荒原淪白骨

網友斥台灣司法沒救了

判決指死前無太大疾苦

隔天,黃將屍首載到烏日環中路高架橋下掩埋,陳女因多日未到輔大,被以失蹤生齒處置,客歲十二月警逮施坤志、黃文進,黃嫌帶檢警挖出已成白骨的陳女。

判決書指出,廿六歲的陳女怙恃早逝,遺留房產給她獨住,因男朋友劈叉,陳女為求復合,九十九年找神壇道士「李天人」施法無效,被轉介給黃文進。

網友群情紛紛,指法官本身先灌十分鐘瓦斯,再來說痛不疾苦吧!有的說,還沒有與世隔斷之需要?那何時才需要?還有說,若換成是自己的女兒,法官作何感觸?

黃嫌另涉迷姦兩名女子,且無故持有改造手槍、彈、毒;施坤志則依波折自由判十月徒刑。

黃文進已有老婆、小三,卻設局尋求陳女,前年五月約她到台中的摩鐵,享受晚飯、玫瑰花瓣浴,卻下藥迷昏陳女後性侵,還拍攝進程,後來兩人成為男女伴侶,黃慫恿陳女用房產貸款、賣房,本身賺取高額佣金,還向陳女騙款三百萬,榨乾陳女後,黃客歲提分手,陳女不願。

一百年十一月,黃文進約陳女在新莊摩鐵作法事,黃不懂裝懂,叫她脫光,剪指甲、毛髮,用毛筆在她身上鬼畫符,居然收費六千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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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四月,黃誘陳女到嘉義列入法會,共犯施坤志冒充法師的司機,在嘉義高鐵站接陳女後,騙她喝下「淨符水」迷昏,載到台中交給黃,黃給施四萬元打發後,把陳女帶到摩鐵,以瓦斯灌進她的呼吸器官達十分鐘,害她腦缺氧而死。


文章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女大生遭灌瓦斯死亡-法官稱-輕手法-殺人-判兇手免死-22105602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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